公租房配租资格标准
1、漠河市户籍(西林吉镇、古莲镇、北极镇、兴安镇);
2、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市统计局认定的本地城镇家庭2023年度人均收入2778元;
3、申请家庭无房产或有房产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工商执照,无机动车辆;
5、申请家庭户籍登记人口多,但实际申请住房的人少于户籍人口的,由所在社区调查核定家庭实际人口。
房源情况、轮候情况详见附件1、2。
附件1.公租房剩余房源表
附件2.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
公租房配租资格标准
1、漠河市户籍(西林吉镇、古莲镇、北极镇、兴安镇);
2、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市统计局认定的本地城镇家庭2023年度人均收入2778元;
3、申请家庭无房产或有房产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工商执照,无机动车辆;
5、申请家庭户籍登记人口多,但实际申请住房的人少于户籍人口的,由所在社区调查核定家庭实际人口。
房源情况、轮候情况详见附件1、2。
附件1.公租房剩余房源表
附件2.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