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中省直各单位与部门:
因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政府原印章磨损严重,经市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废止“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政府”印章1枚(印模附后),启用“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政府”印章1枚(印模附后)。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废止印模: 启用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