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政务诚信承诺

日期:2024-05-16 03:05 来源:漠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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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守信践诺工作专班2024年考评细则》相关要求,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持续提升政务守信践诺水平,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漠河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按照省地级主管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履职、勇于担当,扎实苦干,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关于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实践课程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学生动手实践、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做到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四、严守廉政底线。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绝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

五、合理安排使用各级财政下拨的经费,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财政非税收入及核销流程。

六、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57-2817735

投诉举报邮箱:mhxzhsjxx@163.com

承诺单位:漠河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2723322935562P

负责人:陈玉梅

期: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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