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漠河市高级中学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实行阳光政务,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教育收费、“四零承诺”等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最新政策解读,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作风优化,提高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
四、守信践诺,诚信履职。遵守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切实提高诚信作为、诚信施政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守信承诺的良好氛围。
五、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及企业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57-2886112
投诉举报邮箱:mhgzwad@qq.com
承诺单位:漠河市高级中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27234146396729
负责人:赵晓鹏
日期: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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